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编辑:小编 日期:2024-04-20 22:47 / 人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12月,即2024年5月7日到期。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在审核过程中,公司拟延长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5年5月6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巨潮资讯网站()《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等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12月,即2024年5月7日到期。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在审核过程中,公司拟延长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5年5月6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巨潮资讯网站()《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3、审议通过《关于对泰国子公司投资方式进行变更暨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境外全资子公司并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现金向全资子公司伟隆(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伟隆实业”)增资1,400万美元,同时香港伟隆实业出资1,4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折合约10,076万元人民币或50,596万泰铢)在泰国设立全资子公司。股东香港伟隆实业持有泰国子公司100%的股权。

  因架构调整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泰国子公司投资方式进行变更的议案》,决定对泰国子公司投资方式进行变更,由香港伟隆实业持有泰国子公司100%股权变更为由香港伟隆实业在中国香港及新加坡投资设立子公司,以香港伟隆实业新设立子公司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并合计持股100%,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用自有资金1,400万美元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保持不变。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事项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搭建海外投资架构、制定与实施具体投资方案、设立境外子公司、申请投资备案登记、签署购买土地及相关资产等相关协议或合同,聘请代理服务中介机构及办理其他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对泰国子公司投资方式进行变更暨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公司全资子公司伟隆(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伟隆实业”)拟出资10,000.00美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孙公司——伟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WEFLO(HongKong)TradingCo.,Limited.)(以下简称“孙公司”)(全资孙公司名称最终以香港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股东香港伟隆持有香港孙公司100%股权。香港孙公司设立后将成为香港伟隆实业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为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拓展公司在国际化市场份额,完善公司的市场布局及中长期发展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伟隆实业决定设立全资孙公司伟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可以充分利用香港的区位及资源优势及公司本身技术优势,积极布局境外贸易路线,以灵活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环境,推动公司在国际化市场的业务发展,保持公司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新设立的孙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运营情况可能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境外全资子公司并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现金向全资子公司伟隆(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伟隆实业”)增资1,400万美元,同时香港伟隆实业出资1,4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折合约10,076万元人民币或50,596万泰铢)在泰国设立全资子公司。股东香港伟隆实业持有泰国子公司100%的股权。

  2、因架构调整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泰国子公司投资方式进行变更的议案》,决定对泰国子公司投资方式进行变更,由香港伟隆实业持有泰国子公司100%股权变更为由香港伟隆实业在中国香港及新加坡投资设立子公司,以香港伟隆实业新设立子公司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并合计持股100%,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用自有资金1,400万美元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保持不变。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事项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搭建海外投资架构、制定与实施具体投资方案、设立境外子公司、申请投资备案登记、签署购买土地及相关资产等相关协议或合同,聘请代理服务中介机构及办理其他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投资方式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名称:伟隆泰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泰国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14,000,000.00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折合约10,076万元人民币或50,596万泰铢);

  5、业务范围:消防设备制造、消防技术服务、阀门和电子连接件制造、发送控制信号的防盗及火灾警报器制造水龙头、阀门和其他类似装置制造、阀门的维修和保养、消防器材批发,贸易(具体以实际确定为准)。

  7、股权结构:公司拟同步以香港伟隆实业在中国香港及新加坡设立孙公司用于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本次投资具体投资路径规划如下:

  伟隆(泰国)有限公司由伟隆(香港)投资和伟隆(新加坡)100%持股,具体双方持股比例尚在规划之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事项相关的全部事宜。中国香港、新加坡新设公司的名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及其他相关事项见如下所示。

  1、公司名称:伟隆(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香港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6、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资金来源:香港伟隆实业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00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折合约72,392.00元人民币或78,306.00港币),持有伟隆(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100%。

  以上香港孙公司基本情况为暂定内容,最终以香港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1、公司名称:伟隆(新加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新加坡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10,000.00新加坡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折合约53,060.00元人民币);

  5、业务范围:多种无主导产品的批发贸易、风险投资活动。(具体以实际确定为准)。

  6、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资金来源:香港伟隆实业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00新加坡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折合约53,060.00元人民币),持有新加坡孙公司股权100%。

  以上新加坡孙公司基本情况为暂定内容,最终以新加坡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公司在泰国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是实施海外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公司本次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对泰国子公司的投资方式,没有改变对泰国子公司的投资总额,没有改变对泰国子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伟隆(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伟隆实业”)拟出资10,000.00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折合约72,392.00元人民币或78,306.00港币)在香港设立全资孙公司——伟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WEFLO(HongKong)TradingCo.,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贸易公司”)(名称最终以香港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股东香港伟隆实业持有香港贸易公司100%股权。香港贸易公司设立后将成为香港伟隆实业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香港伟隆实业出资10,000.00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折合约72,392.00元人民币或78,306.00港币)在香港设立全资孙公司—香港贸易公司。股东香港伟隆实业持有香港贸易公司100%的股权。香港贸易公司设立后将成为香港伟隆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公司名称:伟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香港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6、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资金来源:香港伟隆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00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折合约72,392.00元人民币或78,306.00港币),持有香港孙公司股权100%;

  以上香港孙公司基本情况为暂定内容,最终以香港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为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拓展公司在国际化市场份额,完善公司的市场布局及中长期发展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伟隆实业决定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贸易公司,可以充分利用香港的区位及资源优势及公司本身技术优势,积极布局境外贸易路线,以灵活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环境,推动公司在国际化市场的业务发展,保持公司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新设立的香港贸易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运营情况可能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阀门

  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财务会计准则和税务制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本次增资及在香港投资设立子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与管理风险。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有关部门的审批或备案,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和风险控制,积极应对和防范各类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阳路789号伟隆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8、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线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789号伟隆股份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66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1”,投票简称为“伟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人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按照本人的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会成员。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春红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12月,即2024年5月7日到期。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在审核过程中,公司拟延长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5年5月6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巨潮资讯网站()《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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